近日河南省發(fā)布《關于公布河南省第四批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標識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根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實行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標識管理的通知(試行)》(豫建〔2018〕27號)的有關要求,經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墻體材料革新管理機構登記上報,現公布河南省第四批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標識名單。
《通知》同時要求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墻體材料革新管理機構、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加強對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標識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建設工程施工、監(jiān)理單位應對進入施工現場新型墻體材料的標識進行核驗,并在相關臺賬中做好記錄;拒絕標識缺失、模糊難辨或標注率低等不滿足要求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在建設工程中使用。